日前,加多寶發布官方聲明,表示王老吉商標侵權案已發回廣東高院重審,至此王老吉和加多寶的商標侵權糾紛案再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那麽,王老吉跟加多寶的恩怨都有哪些呢?加多寶目前的董事長又是誰?
7月1日,加多寶在官網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寶與廣藥集團“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認定:一審判決采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裁定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並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加多寶和王老吉的恩怨已經持續了近8年,在8年間,廣東加多寶和王老吉背後的廣藥集團,至少進行了三個層麵的大戰——紅罐之爭、商標之爭、廣告之爭,而圍繞這三個層麵的,還有不計其數的價格戰與口水戰。
其中,影響最廣泛的“紅罐之爭”始於2012年,廣藥集團和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均主張享有“紅罐王老吉”包裝裝潢權益,並訴指對方侵權。彼時,雙方為了紅罐之爭可謂不遺餘力,除了雙方各自的諸多專利證書、廣告憑證、合同等作為證據之外,社會各界的法學權威也在此案中分成兩個陣營,為王老吉和加多寶站隊。在時隔5年之後,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在紅罐之爭之外,雙方的商標之爭涉及麵則更加長久。1997年,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授權鴻道集團子公司加多寶集團在國內銷售紅罐王老吉,2000年時再簽合同,雙方續約至2010年5月2日。隨後,在2001年至2003年,時任廣藥集團副董事長李益民累計三次收受香港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的300萬港元賄賂,並於此後簽訂了補充協議,以低廉的價格,將王老吉商標的租期延長到了2020年。
很快,2004年,行賄事件敗露,李益民和陳鴻道先後被抓獲,但陳鴻道在2005年取保候審之後外逃。由這一行賄案帶來的更重要問題是王老吉商標的賤租爭議,由於補充協議中租用商標的價格過低,在2010年原協議結束後,廣藥集團便開始通過各個渠道申請,要求裁決加多寶的補充協議無效。
2012年5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判令補充協議無效,加多寶在2010年之後再使用王老吉商標的行為被視為侵權。2014年,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加多寶賠償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間侵犯王老吉商標權給王老吉帶來的經濟損失共計10億元,此後又將賠償增加至29億元。根據一審判決,加多寶方麵共需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和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億元。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目前加多寶的董事長就是陳鴻道,王老吉和加多寶的商標侵權糾紛案發回重審的消息,也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此,王老吉有關人士在回應中表示,重審並不代表著最終的判決,具體還以要以白雲山後續的相關公告為準,加多寶這次能否翻盤呢?我們拭目以待吧!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