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勇是河北唐山 " 教科書式老賴 " 事件的當事人之一。2015 年 10 月,他的父親被黃淑芬駕駛的小轎車撞倒,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法院判決黃應賠償金額為 86 萬元。現在車禍事故已經過去七年,賠償判決下達也已五年,黃仍未履約,趙勇仍在堅持追索賠償。
2017年,肇事人黃淑芬因為“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法院)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也不用還了”等奇葩言論,被網友封上了“教科書式老賴”的頭銜。時至今日,人們對“教科書式老賴”有多反感,趙勇維權7年無果的遭遇就有多讓人同情。
案件前期的審理細節表明,黃淑芬給女兒高達62萬元的轉款是否應撤銷,其為女兒的購房是否屬於共有產權,這兩個問題如何界定是法院強製執行能否達到實際效果的關鍵,也在一定程度上考驗法院在強製執行上的能動性。這起肇事案的責任劃分在法律上已經沒有爭議。而結合黃淑芬的一係列言論,以及其曾“主動賠500元給受害人”所展示的對法律的挑釁意味,都足以看出其當老賴的主觀意圖是很明顯的。
對於公眾而言," 教科書式老賴 " 走到這一步,確實是讓人憤怒。事到如今,對趙勇來說,如何能夠最快拿回屬於自己的權益,由此徹底走出此案的陰影,或許才是最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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